最近太懒了忙了,快一个月没更新博客。

标点

不过我翻了一下自己之前的 blog ,发现一个很头疼的问题-就是标点符号的问题,我之前一直是用的英文标点(不管在英文里还是中文里),实际上我书写也是用的英文标点吧,因为我句号只画一个点,而不是中文的一个圈。不想去改以前的了,以后就改为用中文标点吧。

只是突然觉得中文标点配中文更美观了(大雾

志愿者

一些关于“志愿者”的讨论:

A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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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还是想吐槽一下志愿的事,不管怎么想 做志愿者 都是为了自己利益.包装的好看一点罢了.

B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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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望世界变得更好的志愿者也是存在的吧…
只是挺少的…如果能用好名声来驱动人行善做好事也是一种不错的手段…

A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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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(,没有.即使是真的希望无私奉献的人,内心有没有一点为了做志愿这件事感到满足感之类的呢?
如果有的话, 是不是可以说 做志愿者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(而你说的大多数人是为了名声).

B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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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么说也可以啦,就是那种“看见他们快乐我就很幸福”的感觉,但是如果一件事既没有实际利益上的回
报,又不能满足自己的心里需求…emmm,只有满足这两个条件才是真正的志愿吗…还是我理解错了……

我就是 A 了。虽然我克制自己想要帮助别人的想法,但是有时候还是会忍不住去帮别人。不是出于同情,大家同为人类,我又有什么资格去同情呢?我到底是为了什么去那样做呢?被这个问题困扰过一段时间,真的是为了“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”吗?

“原罪”,不是一个随随便便的答案,而是从某个时间开始我就这样认为了。大概是高中,也说不清楚,连我怎么知道“原罪”这个词都忘了。我是生而有罪的。不是人类社会里定义的“犯罪”的罪,也不是《罪与罚》中的罪,而是生而具有的罪。人生来就是为了赎罪的。

帮助别人不是可怜他,不是同情他,而是在同情可悲的自己,而是在满足自己的心理需求,而是在为自己赎罪。就像这样,愈是赎罪,愈觉得自己罪孽深重。愈是觉得自己罪孽深重,愈要去赎罪。在开始的时候,就已经走到了尽头。

大家好像都对慈善/志愿者,有着误会。为什么只宣传慈善这种事是对被帮助人的好处呢?难道不是双方互利的吗?有人得到的名声,有人得到的是心理的满足,亦有人只是假借慈善之名,为不见光之事。这真是包装的精致,不管明白或不明白的人,也都觉得这个表面风光的事还不错了,然后在心里想着:多么无私奉献的一个人啊。

动物园

经过动物园的门口,老妈问我:想进去看看吗?

不了。

所以我至今没有去过动物园,不过应该感到庆幸吧。没去过不知道里面详细的情况,大多数都是从电视里看来的。

我要说的,总结起来就一句话:“黄鼠狼给鸡拜年。”

动物园,多么肮脏的地方啊,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小朋友想去动物园。说是为了保护动物,其实是为了人类自己的利益吧?有没有想过为什么需要保护呢?保护生态环境吗?保护地球吗?难道不是因为人类自己的过错吗?要弥补过错吗?要帮大熊猫繁殖吗?

一场空。

把你关进铁笼,是为了保护你。帮你繁殖,是为了不让你族灭绝。想想多么魔幻,这句话用在中国当前的环境也刚刚合适。

动物园,人类也是动物,所以关进去是理所当然的了。中国人的自尊,人的自尊,自尊是什么,如果把《动物世界》里的性交画面的主角换成人的话,不过是看到时的那种羞耻感。